组织部(党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负责人:李霞
办公地点:精一楼515、517
办公电话:0736-7716636
主要职能:
(一)组织部(党校)
1.负责制订学校组织工作规章制度与党建工作规划。
2.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组织路线。
3.负责组织开展党的主题教育活动。
4.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
5.负责干部队伍建设。
6.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7.负责党费收缴、上缴、使用、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9.负责人才工作。
10.负责党校工作。
(二)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1.负责制订学校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学校内设机构与岗位设置工作。
3.负责学校人才引进与岗位聘任工作。
4.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培养、培训工作,做好各类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审与聘任等工作。
8.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等工作。
10.负责人事系统的信息维护、数据更新、应用推广。
11.负责制定教职工薪酬福利体系,做好薪酬福利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二级单位及教职工的考核组织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年度评优评先工作。
14.负责学校教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