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督导处)
负责人:龙菲
办公地点:精一楼416、417
办公电话:0736-7716657 0736-7716637
(一)纪检监察处
1.负责制订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划。
2.负责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做好监督工作,有效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5.负责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工作。
6.负责开展问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等工作。
8.负责学校内审的组织工作。
(二)督导处
1.负责对学校规章制度、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年度、学期、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3.负责受理学校各类工作事故报告,并对工作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