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
负责人:张翠
办公地点:精一楼202、203、205、体育馆117(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办公电话:0736-7716650、0736-7716632(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主要职能:
(一)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1.负责制订学校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划。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工作。
3.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归口管理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4.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的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评优评先等工作。
7.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等工作。
8.负责学生困难补助款审核和发放等工作。
9.负责学生干部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新生开学报到、入学教育、体检、军训等工作。
11.负责迎新系统和学工系统信息维护、数据更新、应用推广。
(二)武装部
1.负责制订学校武装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划。
2.负责学生户口管理及迁移等工作。
3.负责军事理论教学、学生军训等工作。
4.负责国防教育、配合地方兵役机关做好年度征兵宣传、应征学生体检等工作。
5.负责退役学生的入学、升学、学费减免、退役补助发放等工作。
(三)团委
1.负责制订学校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划。
2.负责团的思想建设。做好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团员的发展工作。
4.负责团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等。
6.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重大节日庆典等活动。
7.负责学生入党推荐工作。
8.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争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