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保卫工作部)、后勤建设处
负责人:刘以平
办公地点:精一楼104、105、106、107
办公电话:0736-7716670
主要职能:
(一)保卫处(保卫工作部)
1.负责制订学校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划。
2.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学校维稳工作。
4.负责校内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5.负责安防监控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
6.负责查处一般治安事件,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调查涉及本校师生的案件。
7.负责制定和实施各种安全应急预案。
(二)后勤建设处
1.负责制订后勤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划。
2.负责资产系统的信息维护、数据更新、应用推广,做好一卡通系统的结算、开户管理等工作,负责智能门锁系统的管理。
3.负责拟定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维修改造计划、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
4.负责基建工程方案论证、方案设计、投资预算等工作。
5.负责后勤基建合同执行与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后勤基建相关经费预算编制、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7.负责报建审批、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统计报告、基建统计等工作。
8.负责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增、减、转移手续和资产调拨、转让、报废、报损手续办理等工作。
9.负责固定资产的统计、分析、年鉴和产权登记。做好固定资产估价、立项估价、结果认证等工作,参与产权纠纷的处理工作。
10.负责学校房屋、土地、教学设施、仪器设备、课桌椅、办公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11.负责供水、供电及其他后勤设施的维修工作。
12.负责教学、行政用房和公有产权住房的分配和管理,做好食堂、门面、医务室等学校出租用房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