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根据《常德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常院发(2026)44号)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达到认定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
二、认定条件
根据《常德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 (试行)》(常院发(2026)44号)规定的认定条件。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对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填写《常德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向学校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支撑和佐证材料。
主要包括:
1.“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6.工程实践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按学术不端进行处理。
(二)各学院对申请教师的材料以及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进行审查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院长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人事处。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组织专家评审。领导小组组织权威专家对上报材料集中评审。
(五)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后,将拟认定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并组织复核,复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六)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认定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备案并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
(七)学校发文备案。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为不影响各位教师参加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请各二级单位申请的教师于 2026年8月17日下午5点将《常德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盖学院公章)和相关作证材料报人事处。
联系人:朱慧怡,联系电话:18374951365
附件:《常德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常德学院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