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7

作者: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校: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热情,推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省从事教育督导(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评估监测机构、教育服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督导人员、负责教育质量监控的专职人员、责任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1. 主题应聚焦督政、督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内部督导、评估监测、专项督导等方面。

2.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观点新颖性与针对性,既以党的教育方针及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为根本遵循,又符合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紧贴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实践,具备可推广价值。

3. 在本年度内已公开发表、交流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价方面的论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案例等均可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案例)不再参评。

4. 论文(案例)作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三、评选要求

1.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发动机关、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部门、或教育服务部门等单位相关人员积极参赛。

2. 论文必须原创,提交前请自行查重( 总篇论文文字复制比应低于 15%),未达标者取消资格并通报。

3. 省教科院督导所受我厅委托承担论文(案例)收集、初核及评审会务等工作,经程序认定后,评审结果由我厅发文公布。

四、奖励办法

1. 优秀论文(案例)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比例分别为参评论文和案例总数的 5% 、10% 、20%左右),颁发荣誉证书,并以适当方式推广论文(案例)成果。

2. 对在论文(案例)评选工作中宣传发动好,获奖论文(案例)质量高的市县及高校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参赛人员围绕主题(见附件)撰写论文(案例),凡与教育督导与评价无关的论文(案例)不要提交。

2. 论文(案例)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

3. 论文(案例)提交材料包括:纸质文稿一份及电子稿并附查重证明(作者单位、姓名标在文章标题下面,正文均用仿宋小4 号字,论文主要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三个部分,案例主要包括案例背景、案例描述、案例反思三个部分,未附查重证明材料的,不列入评审)。已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下获奖的论文(案例),请将刊物封面、目录或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一并提交。

联系人:李剑,电话:84402901

电子邮箱:1256428169@qq.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沙市蔡锷路教育街 11 号)

附件: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论文(案例)参考研究方向

湖南省教育厅

2025 年 12 月 5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论文(案例)参考方向

1.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践研究

2. 教育督导结果运用与政府履职问责联动机制研究

3. 教育督导在推动“教育强省”战略中的支撑作用研究

4. 教育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研究

5. 督学责任区建设研究

6.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践研究

7. 新时代督学队伍专业能力标准与培养路径研究

8. 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督导数字化转型实践研究

9. 第三方教育督导评估机构作用发挥和运行机制研究

10. “双减”背景下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11.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式研究

12. 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研究

13.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保育)质量评价研究

1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研究

15.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式研究

16.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态监测机制创新研究

17.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研究

18. 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实践研究

19. 高职院校关键办学能力评价研究

20. 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践研究

21. 学校内部督导体系构建和运行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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